广州易新法律非法催收骚扰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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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中午11点44分,朋友告诉我说她收广州易新法律有限公司(简称易新法律)以106823*********213号打发送的催收短信,骚扰无关第三人,属于违法行为,1.爆通讯录、骚扰无关第三人:未经本人授权,非法获取并联系本人亲友、同事,泄露本人债务信息,严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 23条及《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3、 18条。2.恐吓威胁、虚假宣传:短信内容包含“冻结账户/起诉/上报征信”等虚假威胁,冒充律师事务所、公检法名义,涉嫌诈*与敲诈勒索。3.隐瞒主体、无资质催收:易新法律为法律咨询公司,非律师事务所,无执业资质、函;催收时不披露委托方、债权来源,涉嫌非法催收。4.恶意骚扰、影响正常生活:发送恐吓短信,严重干扰工作与生活秩序。诉求:1.立即停止一切对本人及第三方联系人的骚扰、催收、恐吓行为;2. 立即删除本人及亲友的所有个人信息,不得再次获取、使用;3.就违规行为向本人书面道歉并作出合理解释;要求明确告知委托金融机构,出示委托函及合同。4.对易新法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处罚并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