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火狮代运营未达单量承诺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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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24日与广东火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拼多多店铺代运营服务合同,并支付两个月服务费8800元。合同约定对方负责店铺维护、产品上架、图片设计、营销推广等服务,并约定第一个月有效单量不低于240单。 实际合作中,对方接手运维后,店铺未产生任何有效订单。其有效运维时间主要集中在五一前后约6天左右,之后店铺出现*台限制/异常经营情况,至今一个月左右未恢复正常经营。对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一个月240单阶段目标,合同服务目的没有实现。 本人多次与对方沟通退款结算问题,也理解对方前期确实做过部分基础工作,因此主动表示愿意扣除前期合理人工及基础运维成本,只要求按照实际有效服务时间结算剩余费用。但对方一直以“不是我们导致的”“可以保留服务时间”“退店重新申请新店继续做”等理由拒绝退款,并将本人不接受新方案说成主观违约。本人再次联系负责人要求给出明确结算方案,但对方未正面回复,也未提供具体退款方案。 本人认为,双方合作的是当前店铺运营服务,退店重开属于变更合作对象和履行方式,需要本人重新同意。本人不接受退店重开,不等于主观违约。现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广东火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当前合作,按实际有效服务时间结算,并退还剩余服务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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