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爱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合同违约操作致使贷款没办理成功

已完结
本人于2019年四月二十五日委托十堰市爱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方在没有让我提前查询本人征信的情况下,交付了2万元定金给卖家,后于19年5月25日办理好了房产过户手续,然后带领我去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可因为我本人之前在别的银行有十万元贷款没有偿还,导致邮政储蓄银行不能办理贷款,后续又让我父母离婚由我母亲当担保人办贷款,我让父母离婚后去银行办理,被告知只能贷款11年,每月还款4 5000元,和我预期的不一样,还款压力太大,中介也没有提前告知我,放弃在邮政储蓄银行办贷款,可因为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去其他银行也办理不了二手房抵押贷款,后中介没有能力为我继续办理二手房贷款的事项,只退了我8000元的贷款服务费,当时贷款服务费签的合同是9000元,并且合同上写了先办理贷款银行通过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介让我报了过户在去贷款,结果贷款办不了又没能力换其他银行,导致我耽误时间,父母离婚的埋怨,精神上的压力,违约金的赔偿,我要求中介先退还我剩下的1000元贷款服务费和他们违约合同导致我损失的违约金退还我10000元中介费。

投诉进度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