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普惠福州晋安分公司业务员潘志萍伪造合同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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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0年2月24日在汇中福州晋安分公司业务员潘志萍手上购买天金.金丰4号2期金融资产收益权项目产品,,利率9.3%,出借期12个月,于2021年2月24日到期, ,剩余313950元本息未回款。目前欠款已经逾期24日,咨询业务员未有明确时间答复。现在汇中理财要宣布退出了,我这笔到期的产品,潘志萍没有告知公司资金链断了,并没和我说要求我们强制复投半年,而是说直接从金丰产品转到尊享产品期间产品利息是正常兑付,现在还是没拿到利息,30万本金直接转到尊享账户,这样才能保持年利率在10.2%,当时我以为是资金到账了,我在复投,想不到是纸质协议书单方面签字的。此时公司的资金在1月就已经出现问题了,业务员不但不告知,还自己做主要求我签一份没有公司盖章的承诺书和复投协议,要求我自己先签名,然后在寄给公司去盖章,当时是2月24号我都写好了,但是我手机没信号潘志萍很着急的让我给她密码什么的登录我后台上传资料表示我同意复投,我当时没想那么多,不知道他们公司已经出问题了 在这边恳求有关部门帮我拿回我到期的钱和复投合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