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原野化妆培训机构退还我剩余费用
许迎芳
已完结
本人在介绍过程中多次以名额有限,限时优惠报名时间即将截至等理由,催促诱导本人一次性支付两科学费,共4960元。本人支付完4960元,负责人未开具发票。且负责人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其宣传推广存在极大差异,夸大培训效果。培训上课期间,培训老师不负责,学员问题无法及时解答导致学习进展缓慢,学习成果差。负责人组织的美容化妆统一考试并不规范,校园自考,未及格学员抄写化妆流程即可通过考试,考试通过提供为无效证件,对未来就业生活毫无用处,遂协商退费。 我多次向原野负责人沟通协商退还未学习课程费用,负责人拒绝退款,协商过程中主张高额违约金,不符合事实情况,沟通无果。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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