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纳宝租赁(龙岗分行)未按照标准收取定金,且不退还超出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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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在交付定金后,不能租房,租房合同未签,租房合同每月应付1000元房租,按标准应收取200元定金,纳宝租赁员工再未声明定金概不退还的情况下收取本人1000元定金,因有事不能继续租住,一直想联系面谈,始终联系不到,故意躲避,本人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让其退还超出原合同1000的百分之20定金。 纳宝租赁员工:张建山 纳宝租赁员工电话:+86 157 1202 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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