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普惠联合上海百林司律所恶意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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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始至终没有逃避债务,也没有失联,相反,在无力承担还款后多次与客服联系,表达本人的失业情况及家人生病的事实,客服均无反馈,而是自称贷后部门的第三方违规催收,后无果。直到前几日收到自称衢州仲裁委员会的短信,打过电话,自称委员会的调解部人员建议我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然后就是这个上海百林司律所打来电话,说是协商,还自称律师,说话句句漏洞,态度及其恶劣,万达普惠委托该律所虚假发出仲裁信息,泄露本人隐私。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虽然具备开展个人小额贷款相关资质,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六)项规定: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根据《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仲裁裁决书是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未规定仲裁裁决书可用电子送达方式,衢州仲裁委员会通过短信方式向我送达(2024)衢仲字第2-353号裁定书,是为明显不当,本人已查询相关信息也与司法部门咨询过,该行为属发布虚假法律文书,而衢州仲裁委员会冒充公检法进行虚假法律事务。百林司律所受万达普惠所托,律师态度恶劣,并且使用虚假网络电话,不愿透露执业编号和姓名,恶意催收,本人也会投诉至地方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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