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乐家果汁质量问题三倍赔偿
网友保保_RqubUSqL
已完结
我于9月24日晚上在佳乐家临朐店购买味全果汁,票据齐全,果汁内部味道变质,有发酵气泡,我要求三倍赔偿售后不同意并称果汁原本如此,此段沟通也有录音。(我也专门询问旗舰店,回答是一般并不会有气泡)沟通后商家再三推诿拒绝补偿,并要我和厂家谈。法律规定,问题商品经销商也须承担责任,超市方并不是无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购买凭证在,问题商品也已经保鲜保存,沟通有录音!商家一再推诿,拒绝承担责任,我的诉求是问题商品三倍赔款。 根据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购买食品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赔偿金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