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奇瑞徽银汽车金融和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的不合理提前还款要求和隐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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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姓名:邱乐 联系方式:159****8205 身份证号:51159****82****485 被投诉方信息 名称: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银鹭广场1#楼528室 联系方式:40****6666 本人于2025年1月23日通过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金融公司”)办理购车分期贷款,在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合同编号:42****12264051,怀着十分无奈和气愤的心情,我向贵部门投诉[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当行为。 近期,因个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我计划卖车,遂向[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车贷提前还款。然而,[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三阻四,告知我不能提前结清,还要求我与经销商销售沟通。当我联系[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后,对方表示即便提前结清,也需收取 5%的违约金,并要求我返还贴息金额 8500 元。但我仔细查阅贷款合同,其中既未明确规定不能提前结清,也未提及所谓的贴息金额条款,这明显属于不合理的额外收费,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导致车辆交易交易受阻,并造成经济损失。 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未与我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擅自联系了我贷款合同中的紧急联系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给我及紧急联系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精神压力。 基于以上情况,我恳请贵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帮助我解决以下问题: 1. 要求[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允许我提前结清车贷,并免除不合理的 5%违约金。 2. 责令[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侵犯我个人隐私的行为,向我本人书面赔礼道歉,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3. 对[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规范其经营行为,责令整改霸王条款,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一直以来都严格遵守贷款合同的各项约定,此次遭遇让我深感无奈和不满。希望贵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恳请依法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投诉信,期待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