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造型烫发10小时变直发,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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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03-01下午在武汉街道口群光二馆三楼东田造型花费480(烫发)+79(剪发)、共计559元。烫完约10h后卷发转变为直发。于造型师沟通、他说表示需要洗头或打湿才能恢复卷发。我明确知道只有湿发才有恢复卷发效果的解释不合理,且烫完才10h就恢复成直发,这是洗头和打理能解决的问题吗?我现在的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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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3月1日15:20-21:00在武汉市街道口群光二馆3楼东田造型(湖北悦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消费,期间遭遇多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现依法向贵部门投诉,恳请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消费经过及问题
1. 夸大宣传、诱导消费
烫发前,商家通过夸大宣传(如承诺烫发效果良好、无需额外打理等)诱导我消费,实际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烫发后仅10小时,头发即恢复直发状态,完全未达到承诺效果。
2. 服务质量问题
烫发过程中,当事造型师仅参与开头剪发与结尾修剪,核心烫发环节由其他人员操作,服务质量与收费严重不符。 此外,商家未告知具体使用的产品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3. 拒绝退赔费用、侮辱顾客
在烫发效果明显不符合承诺的情况下,我要求商家退赔费用,但造型师以“白嫖”等侮辱性言辞拒绝,且态度恶劣,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4. 付款后,商家未主动提供小票或发票,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 拒不提供营业执照
我要求商家出示营业执照以便核实其经营资质,但其拒绝提供,涉嫌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应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商家应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国家规定或商业惯例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4.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相关要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5.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商家应依法公示营业执照,消费者有权要求查看。
6.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三、投诉请求
1. 要求商家全额退还费用559元,并赔偿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2. 要求商家就其侮辱性言辞向我书面道歉;
3. 要求商家依法提供消费凭证;
4. 要求有关部门对商家涉嫌夸大宣传、是否使用三无产品、拒绝提供营业执照等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肯请贵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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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造型师要求洗发并按他的要求吹干,我全程配合返图。他再次拒绝退款、如我不同意拉直头发,他拒绝退全款。在这期间打电话发信息进行恶意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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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造型师要求去店里拉直才给我退款,我不同意对我头发有二次伤害。而后按照他的要求再次洗头吹发并返实体图。他据不承认言语攻击、甚至打电话来辱骂后再次发微信辱骂。我的诉求是道歉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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