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星寰(广州)影视分期贷款
白宇城
已完结
本人2024年12月10日 在星寰(广州)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剪辑学习,费用5380元分期付款,该机构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对方公司宣传报名学习后可以兼职赚钱,以此诱导我办分期报名,并承诺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取消,但是报名后我提出退学,对方却让我支付完一阶段的费用,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取消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