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星学习机虚假宣传及价格欺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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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王琴思 联系电话:138****9109 被投诉方:中山市满分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2号3幢2层201室C0182 收款人:陈放记 公司经理:朱晓艳(通过“天眼查”) 一、消费经过 2025年5月13日,本人于温州市娄桥街道永乐多超市门口,参与中山市满分星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下促销活动,以2899元购得“满分星AI学习平板电脑”,款项由陈放记收取。 二、问题陈述 1. 虚假承诺:商家承诺第二天还在,但活动次日集体失联,未履行任何售后义务。 2. 教材货不对板:内置教材与宣传不符,存在部分学科教材缺失、版本不匹配。 3. 价格欺诈:经对比,同款学习机在其他线下售价1899元(附对比截图),卖给我2899元。 三、维权经过 1. 与商家沟通:2025年5月14日,本人通过电话、微信向活动负责人反映问题,收款人陈放记以“款项已转交公司财务”为由拒绝退款,承诺3日内处理。但5月17日起,负责人手机直接停机,售后138****9109不接听,微信不回复。 2. 已向相关部门求助,期间收到以下反馈: 中山信访局收到信件; 消费者协会调查后称该公司疑似“空壳公司”,实地核查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存在经营异常,已移交中山派出所协助调查(暂无后续进展);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有来电,还未收到后续进展。 生产厂家来电:2025年6月3日厂家电话:138****9109,来电称将联系经销商处理,但至今未收到满分星公司任何反馈,问题仍未解决。 四、投诉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责令中山市满分星科技有限公司及收款人陈放记退还全部购物款2899元; 2. 依法彻查该公司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3. 督促相关部门联动处置,突破“空壳公司”逃避责任的困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推动纠纷解决并追究涉事方法律责任。 此致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中山市信访局 中山市人民法院 投诉人:王琴思 日期:2025年6月8日 附件清单: 1. 购买支付截图; 2. 收据与商品价格对比截图; 3. 与商家、部门沟通记录(通话、聊天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