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诚律师事务所违规操作及不实律师函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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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日收到自称湖北赫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通过私人手机号码(157****0371)发送的短信,说寄出律师函,内容涉及所谓“债务纠纷”。经核实,该律所行为存在严重违规操作,且函件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现提出以下投诉: 一、违规使用私人通讯工具,本次短信仅含糊提及律师函,无快递单号,无具体律师署名、无委托方证明文件,严重违反法律文书规范。 二、函件内容与事实不符,涉嫌虚假陈述 捏造债务关系 短信所称“欠款”事项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律师函中所涉及金额与国家法律规定的利率相差甚大,滥用律师函施压,律师函本质是法律告知程序,而非威胁工具。 并有一些列短信措辞强硬,要求“立即还款否则承担法律后果”,却未提供任何债务凭证或法律依据,疑似与第三方合作进行恶意催收。 三、要求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湖北赫诚律师事务所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以下规定: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1条:律师不非职业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民法典》第1024条:不得以诽谤、误导性信息侵害他人名誉权。《关于规范律师函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程序合规的要求。 本人诉求如下: 要求赫诚律师事务所书面澄清并道歉,撤回不实律师函;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对该所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公开处理结果;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诉讼。 四、该律师事务所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我的社保工资他都知道,并且无权限情况下查询我的诉讼记录,并且让我周转问人借钱还贷款,这是正常调解能说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