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及退款纠纷问题
网友保保_cb0c6761
处理中
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20日购买了聊城林希网络公司的课程,说可以接单做兼职。并且以聊城启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办理分期,并且没有提供发票。诱导孩子先交700元,以后每月300多,总共要一年才能交清,我知道以后要求公司退款,并且取消分期合同,公司的客服说不能退款,还有违约金,我在看了合同以后,发现,第一合同签约主体混乱,其次,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三退费规则苛刻,扣费明目极多。合同中明确退费规则,30天内可以退费,但退扣费明目繁多,后我要求孩子跟客服联系,让他们退费,客服的回复就是不退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如果机构违反了这一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赔费用并取消分期。承诺的跟实际情况完全不成正比;公司资质缺失:该公司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且该公司属非法办学;退款扣费不合理;我认为聊城林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以及诱导消费等行为,投诉诉求:取消分期付款协议,退还700元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