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未提供承诺兼职服务
网友保保_FfX6p7s9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互联网了解到该机构,该机构工作人员以先学后付分期入学可派单赚取佣金边学边兼职付学费,学习后可接单变现的方式诱导我添加微信向我发送付款链接在微信支付报名100元预定定金,随后诱导我分期,并承诺后续分期通过兼职来支付,且不断的展示其他学员收入案例,报名后经了解发现该机构口碑极差,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虚假宣传,诱导付款,承诺的边学边兼职还分期也没有提供兼职,对本人没有实质性帮助 。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该机构未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因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以授课可赚取佣金为手段实施欺诈行为在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主要诉求:解除分期付款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