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达教育涉嫌欺诈诱导消费并拒绝全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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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在正达教育咨询(湖北)有限公司自 称招生刘老师的诱导下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合 作周期两年。费用共计5700元,声称能帮助办理中级工程师职称,他们讲有信心帮我申报成功,办不下来全额退费,于是给对方缴纳了5700元的费用(200+5500)收款账户(正达教育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有截图和发票为证(我和同事共交11400元)。2024年11月22日,教务老师刘老师给我发信息说我的论文已经出来,然后给我邮寄了一篇论文。2024年12月2日正达教育通知我未通过,我要求退费,当时只退百分之三十,我未答应,刘老师讲协议是两年,所以又等到现在。 2025年7月24日,我联系刘老师,己联系不上了,现在我感觉被*,所以我认为此公司1、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并不具备办理工程师的资质,2、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做出了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第24条。3. 我已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履行的基础, 我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