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智领优教育诱导消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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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5年6月17日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已“兼职赚钱”为名诱导我报名课程,承诺学完后可接单赚钱,最初仅需支付30元开通费,然而课程4980要分12期进行支付。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所教课程与宣传并不符合,并且我在相关投诉平台上发现很多投诉举报,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告知,隐瞒了我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8月4日我与该公司人员提出退款要求,对方却要求我支付40%的收费才能取消分期,而本人做为一名学生这高额收费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重影响我的身心健康。并且该公司诱导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并没有享受完全部服务。2025年6月5日我报名了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ps和影视剪辑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接单由机构负责,还说只要好好做就不会挣不着钱,这种诱惑消费者的话语。要求我给该机构的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汇款。才能帮我关闭分期,还有解约合同,还说我挣不着钱,是我个人原因。明明就是他们所说的和合同上不符与实际情况不符,银行卡没钱对方无法从银行卡里面扣款,也没告诉我如何付款,我还只是一个学生,去哪里偷这么多钱,还用我身份上的地址对我进行要挟,要挟给我寄律师函,还说有相关的专业律师团队对我进行诉讼。事情发生以来,而且还是我主动联系的,没有机构人能够联系我,就等我自己上钩。 首先,对方以挣钱为噱头,诱导办理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还并没有享受完相关服务,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挣钱,就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支付费用之后也并未给我开具任何的发票收据。根据我这个案件情况,是可以依法处理的,并且我要求无偿解除分期的以想要及时将霸王合同条款取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 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诉求是解约鸿蜂守约付月付,申请将定金金额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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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2025年6月4号加的客服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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