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e足食自助贩售机计费有误并侵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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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缘由: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晚两点左右在丰e足食智能收货柜A296935扫码开柜消费,因上午8-12点停电,导致柜面有雾,看不清柜内物品,便扫码开柜进行选品,但由于柜内产品远高于市场价的30%所以本人未曾拿取任何物品于2025年8月4日,该公司突然扣费138.22元,本人电话沟通客服人员,第一次沟通本人因工作原因并未接通,于是平台方以此为由草草结案,于是另约时间要求复核,沟通过程中在本人确认对方可以解决此事件后于对方沟通,沟通结果为平台方以停电为由并没有相关监控证明,但本人有两次开柜只有一次扣费,第二次没有扣费成功为由,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用于证明本人并未消费 此事件该公司触犯多条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财产权等 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需赔偿消费者3倍损失(最低500元)。 《民法典》第1165条: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含财产损失)。 《电子商务法》第53条: 电子商务平台不得对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如强制要求消费者自证未消费) 本人需平台方给予本人合理的解释和书面道歉,恢复产品市场价,停业整顿该公司和提供相关执业证明,并且依法进行处理退费和现金赔偿以及罚款,如处理结果不满意本人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相关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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