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深圳市百年学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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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于2025年8月1日在深圳市百年学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自考大专 一共一共4000元,贷款3600已付400元,该公司员工引诱贷款。培训贷,引诱贷款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 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撤销。签约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行为,违反费者权益保障法第26条,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民法典的496条,格式条款不能加重消费者的责任,限制消费者的权利。课程一经开通,即视为甲方履行义务。无论乙方是否实际学习,点播任意时长,即视为以上课按全价扣费。违反的是民法典第509条合同呢。履行应遵循诚信原则。同时他违反的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8月6日要求退款,对方拒绝退款,拒绝和我协商,否认否认服务的失败和对我造成的伤害,犯了犯了民典法第496条规定,若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中约定既不退款或出具的收据中写明概不退款。这属于不合理的,加重学员责任,限制学员主要权利,学员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第8项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退款和服务费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的拒绝应当承认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