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铭昊教育诱导消费且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KBP9Z2Gu
处理中
我于7月11号在该机构的诱导下报名的课程, 目前未上课,7月12号日向该机构提出退款诉求,该机构不处理不解决,且该机构虚假宣传,声称一年半就能拿到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教育培训合同性质特殊,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且该机构未开具发票,甚至诱导分期付款,借款学习,退款还扣取费用,一直拖延,12号就申请退一直推到7月29号,然后又说扣费,又说30个工作日才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