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瑞锦艺教育诱导消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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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7月12日之前在通过抖音平台上面认识到对方并且加了微信,对方自称是四川恒瑞锦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我宣传了他们的课程,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挣到钱的成功案例给我看,让我购买他们程课,然后叫我交100块钱定金,并让我看了一节分享直播课,在2025年7月12日签定了合同,但本人并没有看一节课,在2025年8月1日我就向他们的员工说我不打算学习了,我提出退课解约,在此之前就让我签订了一份合同,课程价格为3680元,我在很多平台上面查到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