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瑞锦艺拒不退还定金并涉嫌诈*
网友保保_d2eaf04b
本人于2025年7月12日13:00与四川恒瑞锦艺机构(签署电子绘画班合同(法大大编号:_175****25****172157,**仅支付50元定未参与任何课程**。 在合同状态仍为 **“机构待签署”**(未生效)情况下: 1️⃣ 该机构拒不退还50元定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2️⃣ 虚构“418元违约金”(违反《价格法》第14条); 3️⃣ 持续电话骚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 二、法律定性 1. **合同欺诈**:利用失效合同勒索财物 → 涉嫌《刑法》第266条诈*罪 2. **偷税漏税**:拒开50元发票 →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3. **超范围经营**:无艺术培训资质 → 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 #### 三、诉求 1. 立即退还50元定金(原路:支付宝/微信账号:________175****2526__); 2. 赔偿精神损失500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3. 对机构处行政罚款(法律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2条); 4. 书面道歉并终止骚扰。 #### 四、证据清单(附后) - 法大大合同状态截图(证明未生效) - 50元支付凭证 - 机构索要418元录音/截图 - 骚扰通话记录 #### 五、举报声明 若72小时内未解决,本人将: ① 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报案材料(预立案号:___ ② 申请税务稽查(涉案金额10万元/年); ③ 联合媒体曝光(已对接__*______电视台)。 **投诉人**:____蒋青林____ **联系方式**:__175****2526______ **日期**: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