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之恒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诱导消费与涉*行为投诉
网友保保_gaMDUnTj
我于2025年7月19日在微信广告上接触到该公司产品,当时联系人员表示可以进行兼职赚钱,一个基础稿件单价在10~50元,而一个月后我接触到单子后实际价格只有5~10元,而且,我通过该公司的联系人员的诱*下签下分期贷款合同,他们表示分配接稿老师让我有能力去完成每月付款,但实际情况是,只有两个接单负责人,一个接单群中有300人,每天稿件数量极少,不可能完成兼职交付每月贷款,很显然与最初描述不符合,属于欺*消费者行为。并且,我对从该公司买的设备不满意提出退货处理事,该公司联系人员没有任何回复和联系,后来再次尝试沟通反应产品服务问题,当初联系人员依旧没有任何回复。我意识到我可能被诱*要求退还已经支付金额和接触合约。他们公司售后人员表示必须支付高额违约金和已经交付课程所有课程费。然而我并没有对他们课程质量以及服务质量满意,也并没有从中收益,该公司一直以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和高额违约费为由让我毫无收费来源地学生束手无策,并以影响征信为由逼我尽快交付金额才能接触合同。我在此投诉该公司诱*学生消费和诱*学生签署分期贷款合同情况,并且该公司人员由于隐瞒实际价格情况和拒绝产品退货等售后处理,疑似诈*初入社会人员。我希望能够保护我的权益,退回交付费用和退货服务,解除相关合同! 他们的巨额贷款给我带来巨大压力 ,且在我上网咨询后发现这个公司没有公开教育主管部门申批资质 存在超范围经营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商家减轻和免除责任 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并且这个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在合同中出现不予消费都属于格式条款 ,其内容是无效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如果消费者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 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但其工作人员迟迟不解决问题,一直在推诿。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取消分期付款,并返还9.9报名费和从该公司买点设备进行退货处理,退还我已交月付费用499元。合同含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且诱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