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消费却被高额扣费并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AsYmISIE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微信向“成都涂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课程顾问“兔兔老师”支付了100元,用以预定其所谓的“原画插画课程”。支付后七日内(于8月21日)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想学习,立即联系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本人并未正式开始学习任何正式课程,仅应对方要求“跳着 看”了一节预备课,未享受任何核心直播教学、一对一辅导等服务,未占用其教学资源,对方却依据其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要求扣除高额费用。不仅没收100元定金,还要求我再支付647.5元的所谓“综合服务费”、“平台费”和“课时费”,总计扣款747.5元。 本人认为该行为极其不合理,理由如下: 1. 未消费却高额扣费:本人未实质使用服务,对方无法证明其产生了如此高额的损失。 2. 格式条款无效:该扣费条款是对方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在签约时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完全排除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应属无效。 3. 违反公平原则:该条款设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其实际可能产生的损失,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关于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可予以减少的规定。 本人诉求如下: 要求“成都涂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立即解除培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