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达自行车鞍座质量问题遭拒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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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本人在美利达(山东)自行车有限公司湖北大冶授权门店以5 998元购买美利达斯特拉600整车(车架号:【170****10308631】)。8月21日骑行后发现鞍座后沿表皮异常磨损,整车无任何摔碰痕迹(车架、把组、脚踏完好)。 8月21日晚,本人微信反馈,门店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处理;8月22日致电美利达官方客服,客服称“售后由门店负责,检测报告由门店提供”。再次联系门店,门店明确表示“无单独鞍座检测报告,需消费者自行送检”。双方互相踢皮球,拒不履行法定三包义务。 【涉嫌违法违规】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6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应由经营者举证,不得让消费者自证; 2. 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 3. 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0条——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并赔偿损失。 【诉求】 1. 退货并全额退还5 998元; 2. 退货运费由美利达或门店承担; 3. 书面道歉并赔偿因推诿产生的误工、交通等费用; 4. 黑猫平台公示处理结果。 【证据列表】 1. 购车发票(照片) 2. 鞍座磨损部位高清图(含整车全景、磨损特写、车架无摔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