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智领优教育诱导消费并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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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2月3日在校园墙中加了该企业的个人微信,对方以“半工半读”“刚开始几十元一单”等诱导我签订4980元课程合同,并缴纳20权限开通费,声称可以随时退出并返还报名费,每月415元,对方合同中没有提醒存在利息,没有给我提供分期付款合同和任何发票。我在2024年12月4日要求对方退出课程,对方声称帮我处理却一直没有音讯,每次催处理都会推脱,且每月都会发送一条短信催还款,我再次询问对方教师,他说不用理会已经处理完了,但还是每个月都会发送一条催款短信,我已经习以为常,直到8月17日对方向我发送短信以我的父母及个人隐私威胁我缴费,我没有办法只能继续联系之前处理退课的两位教师一位至今未回复,另一位声称已离职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联系分期付款平台解决也无人回复,于是我又在钉钉联系了课程老师对方不仅答非所问不解决问题反而删除好友,该公司的行为已经对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我母亲本就心脏不好,知道此事后也一直担忧却无力解决,综上所述该机构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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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求我交付退课费,但购买该课程时说可以直接退出无需缴纳费用,甚至扬言要去法院起诉我,如图对方说第一月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不想做可随时退出,我甚至在该公司没有听过一天的课程就已经决定要退出而对方现在却出尔反尔向我索要莫须有的退课本人做为一名学生这高额收费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重影响我的身心健康。并且该公司诱导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并没有享受完全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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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诱导消费支付之后并未给我开具任何的发票收入,有可能涉及偷税漏税。因此这个案件是可以依法处理的,我提出相关投诉:1.立即终止霸王合同并且取消分期付款协议 2.免除尚未支付的4980元的分期债务 3.消除可能产生的征信影响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严格审查,维护消费者权益。 诉求是解除霸王合同条款且撤销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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