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师傅门店食品发现异物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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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24日在东莞东城万达鲍师傅门店购买了四个金葡蛋挞、一盒泡芙、一盒麻薯,总共消费42.56元。在食用麻薯前,发现其表面附着黑色条状异物(疑似蟑螂腿,已附照片为证)。该异物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应符合安全标准、不得含有异物”的规定。 就该异物问题,我曾与官方客服反馈,对方称是烤盘残迹,仅提出整单退款并补偿100元心意金。但需明确,无论此异物是蟑螂腿还是烤盘残迹,只要属于混入食品的外来物质,就已构成影响食品安全的异物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需严格保障安全,杜绝异物混入,贵门店该商品显然不符合法定标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应按法规赔偿标准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若该赔偿金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 现我提出以下诉求: 1. 退还问题商品价款,全额返还购买麻薯的费用。 2. 支付法定赔偿金:按法规保底金额支付1000元。 3. 请贵平台于收到本反馈后的48小时内告知具体处理方案。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权益与健康,期望贵平台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规妥善处理此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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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求是整单42.56退款以及1000元赔偿金,务必48小时内给我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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