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租房屋租赁涉嫌虚假宣传与扣留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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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本人于郑州市金水区绿洲银郡一号楼1601与郑州快租房屋租凭有限公司的李始航先生签订住房租凭合同,为期一年,该公司称只有一年出租,而且随时可以退房,聊天记录承诺两月后帮我把房屋转租出去并退回我的押金,到目前哄*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所有费用加起来共计3644.25元人民币,目前占用我2161.5元人民币,而且一直在拖,说找到新租客才退还,目前已有17天,仍未给出解释,且该公司签订合同后并未向我开发票,私自改造民用房屋成为隔断房,几十平米的房屋有六个住宿间,每人独立交物业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整间屋子没有任何消防设备,墙壁多为木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私自装有多个独立电表,有几处插座只有电线漏出来,很危险。目前仍以未找到合适租客为由拒不退还押金在内的各种费用,并诱导我在停止住房后继续缴纳房租,直至今天,我在搬回学校住后,仍在扣我的电费水费,而我三天前就已经搬离并且告知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