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喜良缘诱导签约且未履约
网友保保_56j0KUJ4
已完结
该商家员工梁姐在几*米封闭房间推销时,借空间压迫感与安全顾虑,承诺“帮找到对象为止”,诱导我8月24日缴费签合同。离开后发现合同第一条第2款仅写“2个月推荐4人、约见2人”,与口头承诺矛盾,构成虚假宣传。签合同时,商家未提示“1500元系统费”“30%违约金”,也未当场开票(经12366投诉后补开),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隐瞒格式条款、诱导消费”特征。之后我询问匹配进展,商家未提供约见名单、未开通系统权限、未说明服务流程,商家从未启动任何服务。因合同与承诺不符、条款被隐瞒且未履约,我提出退款(小房间只是诱导签约因素,非我拒绝服务)。梁姐致电称 “周三匹配人选、安排见面,拿合同补之前承诺” ,我明确拒绝并要求退款(并非我不配合,因商家从未提供服务)。后续商家未履约,尽显敷衍。上述“诱导签约→合同矛盾+隐瞒条款→未服务→退款→商家拖延”事实,足以证明违约。请支持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