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调色盘公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培训贷问题,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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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12日在佛山调色盘公社购买6756元的绘画服务,名为先学后付实为贷款,宣传一月后可过考核接单赚钱,但实际无法短时间内教人绘画赚钱,且在未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债权转移,非法获得本人家庭信息,不允许退课,若退出则要缴纳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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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7月7日在佛山调色盘公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原画基础班课程,共计6756,分12期付款。现想取消课程,公司告知我需要支付大量违约金。我的诉求是取消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并退回我接单之前向我索取的一次性技术服务费50元。1.报名人承诺“高薪资”“海报制作简单”,但实际工作内容与强度、收入严重不符,薪资实际1元/h,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构成虚假宣传、欺诈行为。2.报名人多次回避违约金问题,格式条款需要显著显示,甲方有说明和提醒义务,聊天记录表明甲方并未履行自身义务,仅简单诱导我方划到协议最后进行签字;我方有权主张格式条款无效,解除协议。3.公司与我方并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大小,没有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构成合意。再者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甲方单方面表示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数额过高,我方可以基于此主张减免违约金或者主张格式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无效。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不超过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30%,我方仅在甲方公司工作十三天,培训也只是在线上观看教程教程,并未有线下培训,没有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甲方主张的违约金“合同标的20%,即6756*20%=1351.2元,数额过高。4.甲方在报名时从未提及需缴纳一次性技术服务费,却在我正式接单前向我索取了50元的一次性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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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解,先学后付是违法的!本人诉求是解约!该机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了、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经了解该机构还以上诉、征信等恐吓来威胁消费者等人身安全,以及合同里的签字属于非手写和无手印,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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