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调色盘公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承诺诱导贷款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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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本人是因boss上找兼职才与贵公司联系 主要目的是以赚钱为目的 其中你们保证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接单 但是两个月依旧没有进行接单的考核 你们不要说海报设计的也算 且不说单子抢不抢的到是一回事 一个月能不能赚到563是一回事 这是第三方并不直属于你们旗下,我需要的是你们实现顺利进行原画接单的承诺,我可以由此怀疑你们是否产生虚假承诺以此诱导消费者分期贷款 第二 一开始贵公司与我对接的人明确表明说做几个月算几个月 那么我做一两个月难道就不算了吗 我这里也有确实的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依据 你们也不要说你们的意思是做了两个月后面不做了依旧要付产生的违约金 实现他跟我沟通的时候并没有说明这一点 那么我主观上就可以认为做几个月就算几个月 你们的主观和我主观产生了冲突那你你们一开始并未表明清楚。 第三 违约金由总学费也叫画师总抽成加上每节课163元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 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我未获得兼职收入,机构实际损失为教学成本,另外你们大部分是录播课,成本极低。 第三 要求支付五个月抽成才能解约 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禁止的“加重消费者责任”格式条款,可直接认定为无效。 第四 因贵公司种种行为我可有理由怀疑是否是正规培训机构。 所以请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以内向我以消费者的身份出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教师资质公示文件(涵盖教师资格证编号、授课类目) 否则将违反《广告法》第24条以及《校外培训管理条例》第16条。 未接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端’app资金监管(违法教育部《预收费资金监管方法》)。 若贵公司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则涉嫌无证办学,可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民促法》第64条) 消费者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索赔(《消除法》第44条) 以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教学面积大于两百平米需独立消防通道 确认楼层小于等于三楼且有双消防通道。 另外课时费本应包含老师劳务成本,额外抽成属于强制转嫁经营风险,正规机构教师薪资应当由学费覆盖,无“抽成”法,所以请贵公司解释分12期付款的到底是学费还是抽成 既然是学费那为什么还有课时费。 还请贵公司解除合同以及分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