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虚假承诺诱导签约并乱收费
网友保保_lua4NwaZ
我于2025年9月2日在微信上加了银丰房产的租房中介张某翔的微信,我和此人商量了想租用上海闵行区星邸公寓的房子一个月,他说一个月太短,这里是不能租用的。我说我要在上海市住半年左右,是想先租用一个月观察环境是否舒适再来考虑是否继续租用,他建议我说可以签年租合同,说是住半年左右,可以提前一个月告诉他我已搬走,他可以帮我转租。他就收了我3000多的中介费。我入住第一天又在微信上联系了公寓前台人员,咨询是否能中途转租,他说只能转给朋友住,租户个人以及中介是没有权利转租的。说我这种住半年的情况这样是不考虑年租的,建议我可以签租用半年的合同。但是我认为半年的合同也有风险,所以我说改成先住三个月,前台人员就同意了。后来此中介在微信上私信我说知道了我改了租用期限的事,说是这样要增加中介费,让我再给他转一下帐。可年租这边不允许中介转租,这个中介之前也没有明确跟我说过,转租的意思是转让给朋友住,可是我今天问他为什么关于转租他说的和前台说的相互矛盾,他就说之前他说的意思就是转给朋友住,但他之前并没有明确跟我表达过这个。而且我是未成年人,欺*未成年是一个很严重的行为。所以,该中介为赚取更高中介费(年租中介费更高),在明知公寓严禁对外转租(仅允许租给朋友)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这一关键信息,虚假承诺‘可帮忙转租’,诱导本人签署付款更高的年租合同。后因本人发现真相改为短租后,该中介反而威胁增加中介费。此举严重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欺*、误导消费者)。要求:1. 责令退还多收费用;2. 对该中介机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