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港国际旅行社第七分公司乱收费及虚假承诺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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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8月25日参加了成都中港国际旅行社第七分公司的6天5晚的旅游,主要的欺诈行为分为两部分: 1. 在8月19日峨眉乐山的行程中,车上叫大飞哥的导游收取了我们每位成人690的小交通费用,实际上每位成人的小交通费用是金顶往返索道120元+峨眉山观光车90+乐山游船70+两天耳麦费用50,合计330元。车上导游仅提出总费用520和总费用690供我们选择,且导游哄*我们说520费用这个行程上峨眉山要步行24公里左右,690元这个是轻松游,只需要步行7公里,我们都带着孩子,人生地不熟,无奈只能选择690元。导游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不接受这两个选择,现在就可以下车,导游从未向我们提及总费用330的选择。作为游客,人生地不熟,一车基本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对导游的这种乱收费现象,我们当时也不敢反抗。就这样,我们一家4口,包括1个成年人,2个老人和一个6岁左右大的孩子,一共支付给车上这位导游私人账户2070元(按3个成人计算3×690=2070元)。峨眉山游完之后,我们这才知道其实只要你买了峨眉山金顶索道往返和观光车,需要步行的路程是一模一样的,上山和下山加起来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我们当时都被导游危言耸听吓唬住了,事后在景点遇到我们前期行程中的团友跟我们报的一样的旅行社,他们的导游在车上仅收他们峨眉山费用270元,这时我们才意识到我们被坑了。行程结束后,想起导游这种乱收费和捆绑销售现象,我们真的特别生气。我的诉求强烈要求退还我们的消费差价(690-330)*3=1080元。 2. 在原套餐的情况下,住宿酒店为准四星级酒店(至少3星级以上)。与该公司旅游销售晶晶联系,希望能够住好一点。其承诺预订准5星级酒店(至少4星级以上),每人需加住宿费用180元,我们共支付升级住宿费用180*4=720元。最后我们入住的酒店为峨眉山恒迈酒店,经查询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官网,该酒店未通过星级评级条件。我的诉求如下:退还我们的小交通费用差价(690-330)*3=1080;退还峨眉山升级酒店差价180*4=720元;共计1800元(1080元+720元=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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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798元
投诉编号:
9954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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