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牛科技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21ea18e3
尊敬的投诉平台工作人员: 您好!我实名投诉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牛科技”),该公司涉嫌通过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等手段实施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我通过网络广告接触石牛科技,其销售人员(微信昵称“梦梦班班吖”)向我推销“影视商业实战课”。推销过程中,对方未明确提及“高额兼职、零基础赚钱”等原话,但通过一系列诱导性话术营造虚假赚钱预期:多次宣称“很多学员报名后兼职接单,轻松月入数千元”,并展示“平面派单1群”等派单群截图,暗示报名即可获得同类高薪接单资源;在我说明自身为零基础时,对方以“课程简单易学,零基础也能快速上手”淡化学习门槛,未提及实际接单的难度与收入风险。 同时,该公司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其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却违规开展影视职业技能培训,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直至我后续核查才发现其无《办学许可证》的事实。受上述宣传误导,我按销售人员要求预缴100元课程费。 当我提出剩余费用顾虑时,销售人员立即诱导我通过“信好付”平台办理分期贷款,贷款总金额4880元,分12期偿还。对方刻意淡化贷款风险,反复强调“用兼职收入还贷完全无压力”,进一步促使我完成报名。但付款后我发现,课程内容均为简单录播视频。 直至2025年9月,我彻底意识到权益被侵害,随即提出退款申请。但石牛科技售后人员(微信昵称“售后-小新老师”)拒不回应核心问题,以“课程已开”“超过期限”等为由拒绝全额退款,期间甚至出现人身攻击、偷换概念等行为推卸责任。其《学习协议》中“开课30日后不予退款”的条款,明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属于霸王条款,严重违背公平原则。截至目前,我已支付分期款项4066元及100元预缴费用,合计4166元。 我的诉求: 1. 责令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解除《学习协议》及《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2. 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4166元(含100元预缴费用及分期款项); 3. 协调相关方确保分期贷款终止后,不会对我的个人征信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4. 依法查处该公司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已完整留存聊天记录、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派单群宣传截图等全部证据,可随时提供。恳请平台依法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