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有酒精味发苦 超市拒退款
网友保保_ia7YjnkD
已完结
在2025年9月21日18时46分我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洲好好多超市(美心店)购买一个实际价值为123.7元的榴莲,在购买前由于看到现场榴莲货柜上的大多数榴莲都有开口怀疑有过熟发苦酒精味,于是便向售卖榴莲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提前询问这批榴莲商品是否有过熟发苦酒精味的情况出现,购买后如若出现上述情况支持售后吗?该名工作人员很明确的回复只要出现上述榴莲发苦酒精味严重疑似变质的情况可以售后全额退款处理,并且可以现场开果合适再带走,于是在该名工作人员挑选了一只榴莲给我且我去付款后,这名工作人员现场给我打开这只榴莲,在打开那一刻我已经闻到很浓重的酒精味于是我便现场尝了一小块开出来的榴莲肉发现发苦酒精味异常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超市购买的榴莲若存在质量问题(如发苦、酒精味重、肉质腐烂)可依法要求退款或更换。而后并向该名工作人员寻求售后处理并表示我可扣除尝的那一块榴莲乃至这一小房榴莲肉按照差价退还剩余金额,这名工作人员又表示榴莲肉肉眼所看无明显发水状况故无法按照发苦酒精味严重过熟处理售后退款,该名工作人员售前售后说辞严重不一,有售前无售后离谱至极,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故寻求消费保投诉望得到妥善处理,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