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绿漫教育诱导消费失联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p7yBb07D
本人于2024年11月2日,机缘巧合了解到这家教育机构,听了免费的一节公开课,然后对面就开始诱导消费,以交200元定金,*前几名送数位板为由,诱导消费,我说我没那么多资金她说可以申请一下优惠100元*购,然后本人在其诱导下于当天交了100元定金,本人当时无法一次付费,其就推出了分期付款,分12个月,一个月555元,其在直播间说每一单至少25元等,并且说可以一边接单一边学*,所以本人稀里糊涂的签了合同和一份支付宝每月自动扣费的协议,并支付了报名费,他们也没有给我开发票。接单也是有各种限制,需要学*多少节课时,名额也是有限,单值也不大,我认为这不符合他们所宣称的接单贴补学费,学费没有压力这一说法。后期课程任课老师都换成了其他老师,企业有果绿漫教育也有候晗教育,可见其人员流动频繁,其人员且授课老师+助教老师都“已离职”,或者账号已停用,我觉得这对我承诺的课程服务根本无法持续履行;我要求退费,也联系不上老师,商家售后电话打不通,显示不在服务区。后面还有其他人通过手机号加上我的微信给我发果绿漫教育机构退款通知,要求下载APP操作退款,这也存在泄露私人信息,还有人打电话说已经知道我们家的地址要上门来催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我的人身安全,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关于退费、补缴费用等条款,明显加重甲方责任,减轻乙方责任,违背公*原则,所以合同是无效的。该公司人员流动异常频繁,连核心教学、服务岗位都留不住人。团队不稳定,服务难保障:被投诉公司师资团队极不稳定,承诺的课程服务根本无法持续履行;我缴费是为了获得稳定、专业的教学,现在授课和服务人员批量离职,账号已停用,老师联系不上,商家售后客服也联系不上,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该公司在缴费后失联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经营者擅自终止服务或逃避责任已构成违约,消费者可要求退费并追究违约责任。若机构存在卷款跑路等恶意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消费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本人至今日一共交了6期3330元加上定金100元一共是3430元,我要求退款,并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