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峪古村酒家欺诈消费投诉
网友保保_82c40d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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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0月4日下午1点左右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朱家峪村朱家峪度假景区的朱家峪古村酒家就餐,菜单上写着40元1斤的炖鸡,我点了3斤,付款时却把我原写的3斤划掉,说上了5.4斤的鸡,要了我216元,对于鸡的斤数和我点的不一样,我全程不知情,等到付款的时候却告知我是5.4斤的鸡,老板说直播间的粉丝都知道这个事情,但我根本不在直播间,我是来店里的顾客,我并不知晓直播间他到底怎么说,点单的时候她自己没有告知我,她自己也承认了,这就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