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学教育诱导网贷虚假宣传拒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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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7月7日自称学历提升王老师致电沟通提升学历事宜,该机构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诱导我办理网贷:1.虚假宣传误导:该工作人员宣称“马上就要教育改革,就政策拿证时间短,名额有限”,刻意夸大时间紧迫性。以“贷款无利息”诱导报名。首付648元转至青学盛世,5832元通过学成创想信息科技贷款。3.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时间紧迫诱导我签下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条款。(违反《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条)4.机构主体混乱:老师是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还有无相关单位为我办理贷款的机构参与,至始至终工作人员没有提到这种混乱的主体关系,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5.无助学资质: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协议主体却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超范围经营和无证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6.贷款用途违法:青学伟业与我签订的是咨询服务协议,高达80%的咨询服务费,而贷款是用于购买该公司的教育培训,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从报名到现在,只给我下载了一个软件只给我下载了一个软件帕克学,我没看过1秒,进度为零,也没给过我任何资料,我提出退费后,威胁恐吓我,电话短信骚扰我,对本人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希望赶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