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学生贷款欺诈,要求解除分期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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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5年十月三日被陕西硕科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打着"先学后付"幌子委托汉理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平台,分12个月扣除消费者费用5180元。还有通过诱引扫描二维码,进入汉理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名下的微信服务号"千帆云科技"购买网课贷款,客服人员在已经了解消费者学生身份、无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未提示贷款、风险及征信影响,就让消费者通过贷款方式支付学费5180。 现在我要和本公司的委托扣款协议书终止授权 该公司的此类行为严重违反金融监管规定。我的诉求是退课退款,解除分期合同。当事公司没有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准确的向我介绍和说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主动告知消费者可能影响其购买选择的重要信息,对方在我不了解自己将接受全部真实服务内容的情况下和你达成了交易这种情况违反了消费权益保护法里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并且承诺给我方的服务没有做到,欺诈消费者。当事公司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还有霸王条款,以能兼职赚钱为名诱导学生签订分期贷款合同。当事公司告知我是分期付款,欺*我签订。我曾联系过他们解除合同,但他们延迟拖延时间,我的要求是解除分期贷款合同,解除分期贷款!!!诱导大学生贷款办分期是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