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势4S店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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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信息 姓名:周婉莹 消费金额:总购车款314800元 被投诉方信息 商家名称:腾势汽车(南昌青云腾势中心) 商家地址: 青云谱区解放西路762号(楞上地铁站4号口步行300米) 投诉事项 本人于2025年9月26日在被投诉方处购买腾势汽车,约定享受新能源置换补贴,但因商家多重违规操作,导致补贴无法申请,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事实与经过 1. 商家未掌握补贴*,持续错误引导: 其他比亚迪关联门店(如比亚迪海洋网东阳亚通4S店)已通过视频明确宣讲“浙江购车补贴相关时限”,但被投诉方作为腾势销售方,未掌握*核心要求: - 购车当天(9月26日):销售仅笼统告知“一个月内办理置换”,未清晰传递补贴*的具体截止时间; - 9月28日宁波市商务局发布*(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旧车过户),但10月15日销售仍在微信中称“厂家补贴已提交完,您不用管”,同时要求“省补材料20号前完成”——本人基于对销售专业身份的信任,于10月15日完成旧车过户并按其指示操作,直接错过*截止时间。 2. 审核失职+误导责任: 江北区商务局第一次驳回补贴申请时,明确标注“时间问题”,但销售误导本人是“填写错误”;直至第二次驳回再次明确“时间问题”,销售才知晓*时限。 3. 违规开具异地发票: 本人实际购车行为发生在江西南昌,但商家未按实际交易地点开具发票,违规开具宁波地区购车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应当如实开具”的规定,同时增加了补贴申请的合规风险。 4. 未履行告知义务+售后推诿: 根据《腾势用户补贴告知书》,商家负有“使我合法享受补贴”的义务,但既未主动告知补贴*(其他比亚迪门店已公开宣传),也未传递正确时限;后续本人就补贴问题协商时,商家拒不承担责任且无回应。 核心因果:江北区商务局驳回意见明确为“时间问题”,而该问题完全因被投诉方错误传递*时限导致,其违规操作与信息失职是补贴无法申请的唯一原因。 《腾势用户补贴告知书》约定:用户需在*时限内提交材料,而*时限需由4S店向用户传递,其未履行该义务。 投诉诉求 1. 要求被投诉方赔偿本人无法获得的新能源置换补贴款15000元; 2.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被投诉方跨区域违规开票的行为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