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未披露合同信息及高利贷问题

网友保保_OfCcWN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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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哈啰臻有钱*台申请贷款,客服说是跟好分期合作的,他们提供资金方,但是合同未向我表明借款方是好分期,且由两个资金方扣钱,合同中未体现好分期扣款原因,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台多扣的285元,要求其退回。利率高达35.96%,超过了*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该*台的利率就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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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好分期 好分期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285元
投诉编号:
9989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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