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舟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CdlFX99L
已完结
我于2025年5月及6月,通过企业微信向“水中舟教育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支付4315元,购买军队文职考试报名服务。对方以“保证报名”等话术诱导付款,收款后却从未履行报名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与欺诈。 更重要的是,该公司利用格式合同设置重重陷阱: 1. 单方面定义“开通课程”:合同规定“无论是否登录,均视为开通课程”,以此拒绝退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2. 限制消费者维权:合同要求退款过程中“不可投诉,不得泄露”,非法剥夺消费者投诉权利。 3. 抬高维权门槛:合同约定由“邢台仲裁*”仲裁,恶意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和时间。 该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要求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进行“退一赔三”,即:1. 全额退款4315元;2. 额外赔偿12945元。 (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已上传,其中不公*条款已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