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顺宝*台违规收费及高利贷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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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百顺宝”*台申请了一笔10000元的贷款,并于当日放款,放款方为“中原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年化利率为7.5%,贷款期限为12个月。后本人在还款过程中,除了每个月正常的本金+利息共计866.57元之外,第一个月还款金额为:1002.12+761.67元,第二个月还款金额为:995.4+761.67元,第三个月还款金额为:980.39+761.66元,第四个月还款金额为:972.81元,直至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 878.58元,12期合计还款金额为:13589.53元,按照等额本息计算,综合年化利率已超60%。后我与“百顺宝”*台沟通得知,借款的同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台签订了购物分期协议,担保合同等,具体合同内容*台拒不提供,无法得知详情。后*台退还2285元分期购物款项,还款总额为11304.53元,还是远超借款合同约定的7.5%综合年化利率。 以上借款由“中原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放款,“百顺宝”*台为收取高额费用,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高额担保费,融资咨询服务费等不知名费用,*台通过签订不合规合同,收取高额担保费,融资咨询服务费等实质上是*明令禁止。的“高利贷”,旨在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性质极其恶劣。 “中原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挂牌金融机构,未能履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和审核义务,向消费者推广了此类涉嫌欺诈,违规收费的金融产品,对消费者资金构成严重威胁。 本人诉求: 1、责令“百顺宝”*台退还担保费等其他借款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 2、请求贵局对“中原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百顺宝”*台变相抬高贷款利率,发放高利贷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其整改,下架所有此类违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