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润和有声虚假宣传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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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请填写你签合同的日期,如:2025年10月25日】与陕西润和有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署配音课程服务合同,并支付500元服务费。该公司存在严重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行为,具体如下: 1.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该公司在推广中发布“时薪100-260元”、“学员月收入数千元”的虚假图片(附证据图1),承诺无法实现的高薪兼职,诱*我支付费用。 2. 合同欺诈,设置陷阱: 合同中设置了一系列根本无法合理完成的苛刻条款,如“课程回放不能加速”、“每节课强制发3条弹幕”、“24小时内提交300字笔记”等,其商业模式的核心就是通过让学员违约来侵吞服务费。 3. 支付流程不透明: 引导我通过“校宝收银宝”二维码支付,流程隐蔽,意图规避*台监管。 4. 拒不退款: 在我发现*局并提出退款申请后,对方采取已读不回、拒不沟通的消极态度,企图拖延了事。 综上所述,陕西润和有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所作所为已构成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的诉求: 要求该公司立即全额退还500元服务费,并请求*台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防止更多人上当受*。
投诉进度
企业修改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
因未成年原因,为无民事行为责任人所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以退回约束金500元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
企业修改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
之后有问题可以找我或者你的老师都行
解决方式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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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同学你好,我们的上班时间是下午一点到晚上九点,其他时间是休息时间,其次以让老师联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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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经查询“陕西润和有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详见截图),其一般项目中明确不包括“教育培训”或“配音培训”,仅有“教育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等。
核心问题:
1. “教育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业务。该公司实际开展的、收取费用的“配音课程”属于职业技能培训,这明显超出了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
2. 其经营活动核心是“教学-考核-承诺就业”的培训模式,这已远超“咨询”范畴。
此举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非法经营。
诉求升级:
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仅就虚假宣传、合同欺诈问题进行处理,更应对其超范围非法开展培训业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予以取缔、罚款,并责令其立即退还本人全部费用,同时向社会公告以保护更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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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此为与商家“陕西润和有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后续沟通记录,进一步证明了其涉嫌欺诈与威胁消费者的行为:
1.威胁恐吓消费者:对方多次提及“有专门的律师团队”、“我们的法务团队也肯定会给你相应的处理”,并反复“欢迎”消费者起诉,此举意在利用其资源优势对消费者进行心理施压与恐吓,以阻止正当维权。
2.拒不退款,态度恶劣:对方明确拒绝按法律规定或公*原则进行退款(包括按比例退款),坚持其不合理的“约束金”条款,并污蔑消费者的正当投诉为“恶意投诉”。
3.质疑消费者资格,意图施压:在理亏之余,转而询问消费者“成年了么”,意图从消费者身份上寻找突破口,进行人格打压。
综上,该公司的行为已远超普通纠纷,展现出系统性的、恶意欺诈与恐吓消费者的特征。 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重查处,责令其立即退还全部费用,并对其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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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负责人到目前为止维持冷处理,仍未联系我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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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商家在沟通中回避退款问题,并试图将正当维权定义为‘恶意投诉’,拒绝正面解决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现补充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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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陕西润和有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 “有声工作者选拔”“接单赚钱” 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设置不合理退费条款强制扣除高额违约金、诱导消费者层层缴费等方式违规经营,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请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其违规行为,协助追回已缴费用。依法查处该公司 “虚假宣传”“未履行合同义务”“设置霸王条款”并责令对方退还我已缴纳费用。
我已两次联系负责人,但均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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