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发现烟头要求依法赔偿

网友保保_NBTxKUsA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1月21日中午12点57分通过淘宝闪购*台在"阳光餐厅私房菜-炖肉饭"商店下单一份香干小炒,13点40分左右收到,14点左右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异物,一个烟头,有照片证据。与商家联系后,商家承认自己的问题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有聊天证明。但在协商赔偿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目前所有外包装、商品及小票,本人仍然保留,可交由监管部门取证查验。本人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食品中出现异物属于安全问题,消费者可要求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最低1000元。”进行赔付。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