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发现烟头要求依法赔偿
网友保保_NBTxK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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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21日中午12点57分通过淘宝闪购*台在"阳光餐厅私房菜-炖肉饭"商店下单一份香干小炒,13点40分左右收到,14点左右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异物,一个烟头,有照片证据。与商家联系后,商家承认自己的问题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有聊天证明。但在协商赔偿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目前所有外包装、商品及小票,本人仍然保留,可交由监管部门取证查验。本人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食品中出现异物属于安全问题,消费者可要求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最低1000元。”进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