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2日晚在拼多多“酒知心酒水专营店”购买21瓶葡萄酒,单价208,一共消费4368,而第2天商家就以没库存为由不给发货,提出补偿200我没有接受,我这不是小金额订单。
并且连夜下架店铺所有商品链接(只留了1款再售)严重怀疑商家要跑路,我联系拼多多客服处理,处理了5天时间给出的100元无门槛优惠券补偿,基本是无作为,并且商家估计是知道平台的处理结果,索性直接对我发的消息已读不回,不处理,不解决问题
这种商家就是严重的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