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周六福(景德镇市珠山区智汇赢珠宝店)一口价黄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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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4月29号下午八点左右 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智汇赢珠宝店)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套链花费288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8克,以及足金耳饰一对,花费1900,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23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同时我还要求导购帮我称重,导购并未帮我称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029元/克和815.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要求称重也未称重,克重标签也未提供,发票单上也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提供标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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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帘幽梦

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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