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份订了南宁世纪君悦大酒店的一间房,5月1号到5月2号的,行程有变,忘记取消,联系了酒店,酒店说不给退,5月1号并没有收到酒店相关属地的电话和信息提醒,只有三个属地是安徽合肥的标志着广告推销的电话,且拨打时间是晚上十点,十点多和十一点,处于休息状态,请处理,投诉单号 20****00****3170****87837。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
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