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21时53分,我通过滴滴平台下单预约4月28日13时从惠州皇冠假日酒店到惠阳淡水新力玺园的顺风车,(车牌号:粤AB****83订单号:57****57****51****39)司机存在以下情况:
1.我选择的是独享,司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又接了二名拼车乘客;
2.在车上司机语言态度恶劣,使原本40分钟左右即可结束的路程,延长成1小时又47分钟才到达。
3. 后续,我通过滴滴平台投诉,要求滴滴顺风车平台对该名司机做出处罚并退回该订单的全额车费。但滴滴平台,包庇车主,前后经过一个星期多次投诉后极限拉扯后,滴滴平台仅作出50元代金券app内使用。滴滴客服态度敷衍。我不接受,也不认可该处理结果。滴滴平台便不作为摆烂,擅自结束办理。
我的诉求:1.全额退还我该订单的全部车费,2.平台对车主账号进行处罚封禁。3.滴滴平台对自己不作为,包庇司机对我本人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