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租房合同解除且赔偿违约金后仍没有及时解除晋商消费金融的贷款合同!!!
我与长沙慧美惠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在租房时,中介并没有告知为租金贷,在工作人员的诱导中,不知不觉办理了贷款,完全不知道贷款需要承担的任何风险(一直都不知道贷款公司未晋商消费金融)。后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1月4日申请退租(同意承担水电押金,后续管理费、后半月租金及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告知对方赶紧办理退房手续。对方于2020年1月4日解除租房合同,但租房合同解除后,个人贷款没有及时解除,每月仍让我继续还款,此前曾多次询问是否有影响,对方回复不必理会,同时提出解除贷款需要时间,直至短信通知方才知道贷款公司晋商消费金融,现已产生逾期,然后本人和美丽屋沟通后,美丽屋这边说已经在2020年2月4前帮我解除租房合同,但是时至今日3月3日晋商消费金融公司的分期贷款一直未解除,双方都说对方的问题,总之已经对我征信记录造成严重的影响,这已经严重侵犯到我的财务权益,现申诉晋商消费金融立即解除贷款,清除不良征信记录!